如何界定“宗教”在當代中國的意義?這是新時代宗教學理論建設、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必須面對的問題。以往我們更多的是在移植、復制西方的宗教學理論,這并非毫無意義。我們在移植過程中,重新概括自己的歷史與現(xiàn)實,知識體系有了更新迭代,也為融入世界文明體系做好自己的定位。但這并不是我們的全部工作。我們需要在類型學意義上解釋中國的傳統(tǒng)宗教,而不是像黑格爾那樣對全世界的宗教演化進行排序。宗教的排序,在中國佛教史上很常見,即所謂的“判教”,各宗派對不同的佛典做出圓滿不圓滿的裁決。既要跳出西方理論模式,又要避免退回到傳統(tǒng)模式,這是我們這一代人要做的事。《人文宗教研究》與大家勉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