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爾代表作,也是他用法語而非拉丁語面向大眾的創(chuàng)作。全書分六部分:一、對各門學問的看法;二、作者尋求該方法的幾條原則;三、從該方法中引導出的幾項行為準則;四、作者用來證明神的存在,人的靈魂存在的理由;五、作者研究過的一系列物理問題;六、作者認為一定要做哪些事情才能使自然研究更進一步,以及促使其撰寫此書的理由。本書被公認為近代哲學的宣言書,樹起了理性主義認識論的大旗。也正是基于這些方法,笛卡爾“慢慢將自我提升到才智與生命所能允許的層面”,發(fā)明了解析幾何、直角坐標系等現代科學賴以發(fā)展的重要工具。本版另附有笛卡爾早年書信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