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1878-1949),德國著名法學家。法律思想家、哲學家和社會民主主義者。師從刑法改革家弗朗茨· 馮·李斯特,在柯尼斯堡、基爾、海德堡諸大學擔任過刑法和法哲學教授,1921-1922年和1923年任魏瑪共和國司法部長和《德意志通用刑法典》的編纂者,1933年由于政治原因被解除公職;1945年重新任命為海德堡教授,并擔任法學院院長,參與大學重建。其代表作有:《法學導論》《法哲學》《社會主義文化論》《德國通用刑法典草稿》《論刑法的優(yōu)雅》《英國法的精神》《犯罪史》等舒國瀅,男,1979年入北京政法學院(現(xiàn)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法律,1986年畢業(yè)并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學教研室工作。1993-1994年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赴德國哥廷根大學進修法哲學和法社會學。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F(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研究所所長。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美學。精通英語和德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