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加里·B. 赫伯特(Gary B. Herbert,1941- ),1972年畢業(yè)于賓夕法尼亞大學,之后任教于新奧爾良的洛約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哲學系,2011年退休,主要研究領域為政治哲學和哲學史,特別是權利和人權問題,長期擔任《人權評論》(Human Rights Review)總編。著有《權利哲學史》、《托馬斯·霍布斯:科學與道德智慧的統(tǒng)一》等。譯者 黃濤,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學博士,主要從事政治哲學與法哲學研究,著有《自由、權利與共同體——德國觀念論的法權演繹學說》等,譯有《黑格爾的倫理思想》、《費希特和康德論自由、權利和法律》、《從德性到自由——孟德斯鳩講疏》等。譯者 王濤,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主要從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譯有《論財產權:約翰·洛克和他的對手》、《自然法、自然法則、自然權利:觀念史中的連續(xù)與中斷》、《邊沁的現(xiàn)代國家理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