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察實戰(zhàn)典型疑難問題破解思路》分為七個部分,包括刑法總則適用疑難問題、刑事訴訟程序疑難問題、刑事證據(jù)適用疑難問題、普通犯罪檢察疑難問題、重大犯罪檢察疑難問題、經濟犯罪檢察疑難問題、職務犯罪檢察疑難問題。這樣編排的初衷源于三個方面的考慮:一是基于一些綜合性的問題,包括實體和程序方面的,宜單獨闡述。之所以將證據(jù)問題單列,主要考慮到刑事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證據(jù),證據(jù)不僅是程序問題,也涉及實體問題,是貫徹于刑事訴訟全過程的。二是作者的工作經歷。在機構改革之前,作者在福建省院公訴二處工作,與公訴一處按照地區(qū)分工分別管轄不同地區(qū)的公訴案件。同時公訴二處還負責全省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2018年監(jiān)察體制改革后,增加負責全省職務犯罪檢察工作?;谶@樣的安排,作者有幸接觸到了機構改革后現(xiàn)有所有的刑事檢察工作,也能比較全面接觸到刑事檢察工作的疑難問題。三是考慮到現(xiàn)有檢察機關的機構設置。高檢院于2019年1月公布了檢察機關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設置。其中刑事檢察工作中,檢察廳負責由第二、三、四檢察廳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第二檢察廳負責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第三檢察廳負責職務犯罪案件;第四檢察廳負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據(jù)此,作者將相關問題分別歸入這四個機構管轄案件類型當中,分別冠以普通、重大、經濟、職務犯罪檢察疑難問題,以便查閱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