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一 研究背景和意義
二 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三 理論基礎
四 研究框架
五 研究方法
六 創(chuàng)新點
章 伴侶家庭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
節(jié) 法學體系思維與方法
一 法學之體系思維定義、任務、形成方法、種類
二 法學建構與體系建立
三 體系化的基礎:法律概念之位階性
四 法律概念的擬定與功能
第二節(jié) 伴侶家庭概念形成流變
一 婚姻、家庭流變縱向譜系圖
二 伴侶家庭的發(fā)展歷史、現狀、趨勢
第三節(jié) 伴侶家庭法律地位與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
一 伴侶家庭法律地位理論基礎:功能主義家庭觀
二 伴侶家庭主體享有家庭權
三 伴侶家庭在現實中受家庭法調整
四 伴侶家庭法學內涵與特征
五 伴侶家庭四層級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
第四節(jié) 伴侶家庭關系調整方式
一 伴侶家庭關系調整的復雜性
二 伴侶家庭法律調整傳統(tǒng)方式的問題
三 伴侶家庭關系調整向契約性調整轉化
第二章 非婚伴侶家庭之類婚姻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
節(jié) 類婚姻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內涵、特征
一 類婚姻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內的習見矛盾與類型化邏輯
二 類婚姻概念與稱謂選擇
三 異性共居家庭(事實婚姻、異性同居)
四 同性家庭(同性婚姻、民事結合、同性同居)
五 涉中性人家庭
六 非性聯(lián)系家庭
七 關于雙性戀者、泛性戀者、無性戀者的補充思考
第二節(jié) 類婚姻法律調整四種類型譜
一 法律調整類型譜一:不調整類婚姻
二 法律調整類型譜二:保守調整類婚姻
三 法律調整類型譜三:“政治正確”下的矛盾重重
四 法律調整類型譜四:“技術正確”下的相對平穩(wěn)
第三節(jié) “類婚姻”類型化位階概念體系與四種類型譜的價值
一 四種類型譜關系:時間遞進發(fā)展
二 定位我國類婚姻發(fā)展類型譜階段與科學統(tǒng)籌類婚姻制度體系
第三章 域外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體系及立法鏡鑒
節(jié) 異性、同性伴侶家庭“共治”理念法律調整
一 匈牙利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狀
二 美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狀
三 法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狀
第二節(jié) 異性、同性伴侶家庭“分治”理念法律調整
一 德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狀
二 英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狀
第三節(jié) 其他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
一 涉中性人伴侶家庭法律調整現狀
二 非性聯(lián)系伴侶家庭法律調整現狀
第四節(jié) 域外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通考
一 歐洲國家
二 美洲國家
三 大洋洲國家
四 亞洲國家
五 非洲國家
第五節(jié) 域外伴侶家庭類型化立法鏡鑒
一 立法名稱
二 立法模式
三 登記問題
四 法律主體
五 權利、義務關系
六 法律適用
七 沖突法問題
八 立法進程
第四章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考察與現實選擇
節(jié)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考
一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歷史沿革
二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代訴求
三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闕如與進路
四 我國各地區(qū)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情況
第二節(jié)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現實選擇
一 法律漏洞的確認與補充的方法
二 我國“非婚同居”的法律救贖――同居協(xié)議
三 同居協(xié)議的桎梏與關系契約的突破
四 類婚姻契約
第五章 我國伴侶家庭類型化法律調整立法設計
節(jié) 登記伴侶家庭法律調整立法設計
一 名稱選擇與統(tǒng)一的立法模式
二 關系的成立
三 法律效力
四 關系的終止
第二節(jié) 同居家庭法律調整具體設計
一 名稱選擇與分散的立法模式
二 關系的成立
三 法律效力
四 關系的終止
第三節(jié) 其他問題法律調整立法設計
一 其他類型伴侶家庭法律調整
二 婚姻、登記伴侶家庭、同居家庭三種模式間轉換
三 伴侶家庭法律調整方式鼓勵家事契約
四 伴侶家庭沖突法
五 伴侶家庭立法進程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