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戰(zhàn)略部署,推動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2018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緊緊圍繞“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條司法責任制改革主線,抓住完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新型監(jiān)督管理機制、司法責任制改革配套機制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堅定不移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本輯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負責同志就《關于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的內容,重點對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解讀:《實施意見》起草背景、起草思路、起草過程,《實施意見》對2015年出臺的《意見》的進一步充實、細化、調整和完善,《實施意見》有針對性地對如何建立健全與新型審判權力運行特點相適應的審判監(jiān)督管理機制加強指導等,便于廣大讀者進一步學習、領會《實施意見》的實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