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以“地方志收錄演劇史料”為專門研究對象,并首次從文獻學的角度對方志收錄演劇史料的規(guī)律與成因做了分析。本書以《中國地方志集成》收錄的162種河北府縣志、159種河南府縣志、及173種山西府縣志,凡三個省494種府縣志為研究對象,從中勾稽出1698條演劇史料。這是目前對方志著錄演劇史料做專題研究中一次*為詳實的資料梳理。本書*的亮點在于雙視角的研究方法,將戲曲文獻與戲曲史研究緊密結合:首先是文獻學角度。本書從方志本身的編纂體例與特點出發(fā),梳理了戲曲史料通常分布在以風俗志、祠祀志、藝文志為首的七大門類中(參見附錄),并結合方志撰修的持續(xù)性、政治性、地域性特點分析演劇史料的收錄規(guī)律。這些都是已有研究不曾關注到的,不只具有填補空白的意義,還方便學人按圖索驥、查閱資料,是一項極具實用價值的工作。方志收錄大量演劇史料除了受“一地情況之總覽”的修纂原則影響外,還有著更深刻的社會文化因素。這一處亦是已有研究不曾到達的空白點。事實上,方志中的大量戲曲資料正是依賴于“禮樂文化”才得以保存。其收錄規(guī)律不只體現(xiàn)出儒家“崇禮以作樂”的思想,一些被當作反面教材收錄的戲曲資料還體現(xiàn)出“以禮節(jié)制樂”的原則。民國“禮崩樂壞”更促使戲曲改良運動的出現(xiàn)。方志正是戲曲與禮教、戲曲與社會變革之間復雜關系的寫真。其次是戲曲史角度。地方志作為一地情況之總覽,是*貼近民間演劇的資料記載,記錄了民間演劇活動的大致風貌。民間演劇呈現(xiàn)出諸藝雜陳的面貌,以鬧熱性為本質屬性。戲曲演出置身其中,并作為主流表演形式,是繁榮民間演劇的中流砥柱。其與民間諸藝的關系十分密切。戲曲起興于歌舞,專以演故事,匯聚種種伎藝而成。而戲曲成熟之后,民間諸藝紛紛受其影響,卻又各自獨立演出。 “歌舞”、“演故事”與戲曲之間由此而存在復雜的構筑和分解關系,而這個關系始終融合在諸藝雜陳的鬧熱環(huán)境中。在弄清楚戲曲在民間生存的藝術大環(huán)境之后,本書重點考察了戲曲在這個大家庭中的活動狀態(tài)。以晉、冀、豫地區(qū)的方志為例,從這三個地域流行的土戲與客音不同的演藝地位來探討地方戲的繁榮與各劇種的交流融合。接著探究民間班社組織與戲曲藝人,再從戲曲演出的接受語境來觀照民間藝術的魅力。如此,便是從環(huán)境、戲曲本體、演員、觀者四個方面使民間演劇有一個立體化呈現(xiàn)。*后從空間視域對民間演劇活動做出闡釋,從而證明戲劇演出空間(神廟劇場、臨時搭建、商業(yè)劇場)并非只有物質屬性,還有隱伏于其上的社會屬性與文化屬性。物質演出空間在固化與隨性間變換,社會文化空間烙印著不同時代的審美濃縮于戲臺稱謂中,而民間演劇又與當時的“社”、“會”組織密切相關,呈現(xiàn)出無戲則“會”不立,“會”多則戲多的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