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n
前言(柏恩敬) \n
序(柯恩) \n
序(樊崇義) \n
第一章 為不得自證其罪特權說幾句好話 \n
一、歷史背景 \n
二、現(xiàn)代版特權的范圍 \n
三、特權背后的原因 \n
(一)傳統(tǒng)的解釋理由 \n
(二)維護該特權的幾個新理由 \n
(三)現(xiàn)實的動態(tài)關系與不自證其罪特權 \n
四、特權的實際應用 \n
第二章 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微小但重要的歷史功績 \n
一、1960年前的訊問和憲法 \n
二、刑事程序革命 \n
三、米蘭達案判決 \n
四、政治和法理的沖突 \n
五、評價米蘭達案判決 \n
六、結語第三章 警察誘供:風險因素與防范建議 \n
一、研究背景 \n
(一)DNA脫罪與美國發(fā)現(xiàn)的事實 \n
(二)虛假口供問題 \n
二、警察訊問面面觀 \n
(一)美國昔日的“第三級” (Third-Degree)實踐 \n
(二)美國當前的執(zhí)法目標與實踐 \n
(三)米蘭達警告、權利及棄權 \n
(四)庭審中的口供證據概述 \n
(五)英國的實務做法 \n
三、警察誘發(fā)的虛假口供 \n
(一)虛假口供的種類 \n
(二)相關的心理學核心原則 \n
(三)情境風險因素 \n
(四)秉性風險因素 \n
(五)清白:一種風險因素 \n
四、認罪的后果 \n
五、改革建議 \n
(一)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 \n
(二)訊問程序改革 \n
(三)對弱勢嫌疑人群體的保護 \n
(四)總結和結論 \n
第四章 訊問誘發(fā)的虛假口供:發(fā)現(xiàn)與預防機制失效的原因 \n
一、美國的警察訊問:搜尋真相還是尋求結果 \n
二、美國訊問程序進化史:從生理威嚇到心理詭計 \n
三、美國警方與“第三級”手段 \n
四、從“第三級”手段到心理詭計 \n
(一)偽科學、測謊與將無辜者錯誤歸類 \n
五、“錯分誤差” (misclassification error)與通往虛假口供之路 \n
六、謊言,該死的謊言:現(xiàn)代訊問天生的誤導性 \n
(一)取得口供、辦成鐵案 \n
七、評估環(huán)節(jié)的挑戰(zhàn) \n
八、證據收集的選擇性與證據失真:隱蔽的情境 \n
(一)具有相關性的有罪證據 \n
(二)供述者的個人背景 \n
(三)看不見的訊問 \n
九、觀察者知識的問題 \n
(一)否認的問題 \n
(二)但即使這是真的,也只會發(fā)生在傻瓜身上……(大錯特錯!) \n
(三)那我應當如何防御呢? \n
(四)錯謬的欺騙或罪責線索的問題 \n
十、口供內容的復雜功能 \n
十一、自愿性評估環(huán)節(jié)的問題:個體的脆弱性與情境力量 \n
十二、最終的結果:冤假錯案和失效的定罪后救濟程序 \n
十三、結論 \n
第五章 現(xiàn)代警察訊問程序批判 \n
一、引言 \n
二、訊問前的談話:偏見和錯謬產生的平臺 \n
三、訊問程序:影響力巨大的有罪推定程序 \n
四、像好萊塢大片一樣的敘事體口供 \n
五、對口供的事后評估 \n
六、為訊問程序錄像 \n
第六章 從口供導向到專業(yè)導向 \n
--英格蘭和威爾士嫌疑人談話程序簡史 \n
一、立法規(guī)制產生之前的階段 \n
二、實行全國統(tǒng)一培訓 \n
三、虛假口供出現(xiàn)的頻率及其成因 \n
四、技巧匱乏 \n
五、說服性問話程序的終結 \n
六、早期培訓方法 \n
七、《PACE法案》的實施 \n
八、PEACE 模型 \n
九、PEACE方法的發(fā)展 \n
十、第三個發(fā)展階段 \n
第七章 分級培訓? \n
--英國警察的嫌疑人談話程序 \n
一、引言 \n
二、嫌疑人談話程序近期發(fā)展回顧 \n
三、第三階培訓:嫌疑人談話高級培訓 \n
四、課程內容比較:PEACE模型與高級培訓 \n
五、高級培訓是否有效? \n
六、格里菲思問題地圖(GQM) \n
七、結論 \n
本書作者簡介 \n
譯者簡介 \n
版權信息 \n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