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無論是宋明儒學學者的自我標榜,還是學術史家的學術評論,宋明儒學的學術稱謂十分豐富,包括“宋學”“明體達用之學”“為己之學”“實學”“圣學”“內圣外王之學”“道學”“理學”“義理之學”“性理之學”“身心之學”“心學”等等。我個人認為,從中國學術史的角度來看,“宋學”“理學”“心學”這三個名稱*為重要。在中國學術史的編纂、敘述中,宋明儒學常常被稱為“宋學”,蓋由于后代學人研究、總結宋明學術時,意識到這一段儒學的獨特性,故以“宋學”命名這種獨特的學術形態(tài)。“宋學”又是相對于漢唐儒學而言的,“宋學”又是指宋代建構、但是延續(xù)到元明的一種新的學術范式、知識形態(tài),它的概念首先是指一種以闡發(fā)經典中的“義理”為學術特征的儒家經學形態(tài);但是,宋學學者不僅推動了經學思想、經學形態(tài)的變革,同時其“義理”的思維方式、價值概念還滲透到他們的史學、子學、文學的學術文化領域中去,從而形成一種異于兩漢、魏晉、隋唐士大夫群體的學術風尚、知識旨趣、人格追求。清代學者在議論到“宋學”的學術范式、評價“宋學”短長時,總是將“宋學”與義理探究、形上思辨、心性修養(yǎng)等聯(lián)系在一起。所以,“宋學”與“理學”密切相關。宋明儒學喜歡稱自己的學術形態(tài)、學術范式為“義理之學”“性理之學”,并將“義理之學”“性理之學”簡化為“理學”,明清和近代之后的學術史進一步將“理學”的名稱定型。我們發(fā)現,在宋學學者的話語中,“義理之學”與“理學”之間是沒有嚴格的區(qū)別的。宋學學者既以“義理之學”為學術目標,同時也稱自己的學術形態(tài)為“理學”。張載《經學理窟》專設“義理”章,并標榜“義理之學”,他說:“義理之學,亦須深沉方有造,非淺易輕浮之可得也?!敝祆湓跒槔韺W中人宋若水撰墓志銘時稱其“玩意于圣賢義理之學,近自周、程、張、馬之言以達于經”。真德秀曾說:“自淳熙后,義理之學日明?!痹谒麄兛磥?,“義理之學”與“理學”的內涵與外延是一致的,他們既稱自己的學說為“理學”,又自稱為“義理之學”。所以,南宋末年宋學學者黃震說:“本朝之治,遠追唐虞,以理學為之根柢也。義理之學獨盛本朝,以程先生為之宗師也。”黃震以程頤為宋代“義理之學”的宗師,是帶有本門派的看法,但是將“理學”等同于“義理之學”卻反映了宋代學人的普遍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