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讀完格瑞希拉和克里斯坦合著的《拯救(京都議定書)》一書的時候,首先浮現在我腦海的是“及時”兩字。此時,人類正處于生死攸關的緊要關頭,因為自1992年里約氣候大會以來大氣中新增加的溫室氣體迅速使氣溫升高至接近人類可以承受的上限。但是,如果國際社會還不能就未來的氣候制度框架達成一致的話,于2009年年底舉行的聯(lián)合國哥本哈根氣候談判也許會和京都談判一樣喜憂參半。分歧產生的根源之一可能是各方并沒有對支持還是反對《京都議定書》問題做出理性的思考。我曾參與了從京都談判到聯(lián)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第六次締約方會議(COP6)的國際氣候談判。很遺憾,歐盟和美國沒有在第六次締約方大會上就如何執(zhí)行《京都議定書》達成協(xié)議。當時,美國正處于克林頓執(zhí)政的*后時期和喬治·布什競選的*關鍵月份。盡管當時我不太贊同《拯救》提到的“總量控制與交易”途徑,但是,我還是盡我所能保護它的成果,至少是在前途渺茫的情況下做出了積極的努力。格瑞希拉以及她的同事,如邁克爾·格魯勃(Michael Grubb),確實逐漸使我從碳交易機制中看到了一線希望,而此前我一直認為碳交易機制要比協(xié)調國內碳稅制度復雜得多。我理解《京都議定書》的懷疑論者,盡管他們還沒有找到一個全面的又不面臨明顯的政治接受力問題的替代品。依我之見,主要的風險不在于對《京都議定書》的質疑和尋找它的替代品,而是這樣做時忽略了它的精髓、它的整體一致性以及它表現出的深刻的政治合理性。這會使我們把時間浪費在不顧一切地試圖重塑它,或者浪費在永無休止的意識形態(tài)紛爭之中?!墩取肪褪沁@樣及時,因為它幫助我們正確理解《京都議定書》是什么,它為什么會產生,在當前環(huán)境下它是如何被接受的。它是對哥本哈根會議前后關于氣候制度的各種觀點的如實解讀。它的優(yōu)點就是科學地分析了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全面解釋了“總量控制和交易”途徑的經濟、倫理與政治內涵,詳盡地回顧了氣候談判的長期過程,評價了碳交易市場的現狀,剖析了建立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的氣候制度過程中的潛在障礙。作者還分析了人類陷入如此困境的主要原因,如在貿易與環(huán)境之間做出錯誤選擇,以及歐盟提出限制通過清潔發(fā)展機制(CDM)的碳進口——這降低了轉向低碳發(fā)展道路的積極性,破壞了全球性交易的政治接受力。正如格瑞希拉和克里斯坦所指出的,《京都議定書》需要修訂。除了CDM改革等一些技術性問題(但很重要)外,《京都議定書》的修訂意味著調整其結構,使其具備應對金融危機和強化國際經濟實力再平衡的特征。從某種意義上說,哥本哈根談判是不合時宜的?!翱偭靠刂婆c交易”的優(yōu)點就在于能夠實現南北之間的財富轉移,這種財富轉移不是通過收入轉移而是通過對不同的國家采取不同的碳排放限制實現的。但是,即使在貧富差距就是南北差距代名詞的20世紀90年代,北方的公眾輿論也普遍認為那些財富轉移不是用來“出售”的。目前,正當北方富裕、南方貧窮的格局被迅速崛起為候補經濟力量的中國、印度以及巴西打破之時,出售它們也被證明是很難的事情。然而,金融危機恢復了哥本哈根談判的及時性,這也許正是第7章的引人入勝之處。在這種情況下,讀者應該重視第7章提出的一些觀點。它先從不確定性的角度陳述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世界經濟需要一些機制去樹立信心和刺激能夠發(fā)動世界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引擎的巨額投資。與碳交易市場相聯(lián)系的全球新型金融機制能夠促進節(jié)能減排領域的投資,同樣也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拯救》建議,《京都議定書》途徑可以擴展到解決其他環(huán)境問題,以便于在推進世界經濟發(fā)展的同時保持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