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觀點與方法》在國家公職人員犯罪的基本情勢中,對犯罪的新形態(tài)做了描述;在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歷程中,對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犯罪工作做了專門交待;在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理念部分,提出了智慧偵查的理念;還增加了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權配置的內容,提出了成立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專門機構的設想,作為大膽而并非不可能的方案用以解決當前制約工作發(fā)展的問題。特別是筆者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現狀與趨勢進行梳理,意圖得出“狀有固然,勢有必至”的結論;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本質與價值進行考察,意圖固守“直覓本來,不忘初心”的要義;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理念與思維進行反思,意圖傳達“念領航舟,思無勒馬”的意味;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謀略與法治進行論證,意圖揭示“上兵伐謀,儀軌在法”的規(guī)律;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經驗與邏輯進行研究,意圖展現“感性經驗,理性邏輯”的辯證;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沖突與和諧進行解構,意圖強化“角色沖突,人性和諧”的觀點;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證據與證明進行探討,意圖深化“證據為王,證明至上”的觀念;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偵查的機構和機制進行分析,意圖樹立“機構擔責,機制保障”的認識。這些,權當作是學哲學,用哲學的一些階段性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