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是兩位作者合用的筆名。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移居美國后,就像他們在一本書的前言中所寫:最初落腳點的選擇十分偶然,他們落在了美國南方,那是在現代機械化大農業(yè)擠兌之下的傳統(tǒng)農村。他們因同樣的謀生勞作開始和美國的普通人建立友誼,開始了解這個不尋常的國家。他們看到的美國完全在意料之外,法治所保障的,是個人不受到他人或政府的侵犯。在這個保障下,百姓五花八門地享受著最大可能的個人自由。個人自由,這才是美國公民最關注和維護的東西。這一切讓人好奇。于是林達開始給朋友寫信,不僅寫出見聞,也試圖寫出美國現象的制度根源,寫出大廈如何在常識常情的基礎上建立起來,而每個普通人的個人自由,為什么竟可以是一個大國的立國之本。這兩年國內學術界正在反思法國大革命,反思盧梭,林達離開美國之后的寫作涉及了巴黎,用林達自己的話說,其實只是觸動了法國的一小段歷史,可是這段歷史曾賦予“革命”一詞以神圣的光環(huán),不論它裹挾著怎樣的血腥,它似乎總是對的。正是由于另一種生活方式讓人對個人自由有了新的觀照,人才能夠回過頭來,重新打量法國式的自由口號,林達想寫出民眾曾經呈現的另一種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