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司法考試自始至終都應“來真的”,歷年真題是司考復習中為重要的復習資料之一,也是好的復習指導素材。在備考司法考試時,一開始就應“瞄一眼”歷年真題,大概了解一下考些什么、自己會不會做、水平差多少;在以司考講義為基礎正式開始復習時,也應學習一個考點即做一下對應的真題;遇到疑難問題和爭議觀點,應當查找真題中給出的官方答案和觀點??傊诘谝浑A段、第二階段的復習中,對于真題應當“顧盼不離”,以真題為題型范本,熟悉命題的基本格局,了解其考查模式、難易水平,適應司法考試的語境、環(huán)境。以真題為練手素材,以真題答案為標準答案,搞清原理、弄懂理論。在第三階段的復習中,也可對真題進行改造、變通,改變其中的事實情節(jié),使其由“舊題”變成“新題”,拓展思維,預測一下命題趨勢。學好真題、練好真題、用好真題。當然,由于司考命題很少重復,故考生在學真題、練真題、用真題時,切忌只記答案、機械記憶,而應著眼于弄懂弄透真題背后蘊含的刑法原理和依據、靈活運用。前文已述司考刑法的三大特點:考點固定、重者恒重,理論精深、解釋細致,與時俱進、求新求熱,本書正是為了應對刑法命題的這三個特點而專門編寫的一本真題用書。在篇章結構上,本書以80個考點為綱要,并配以“點評”予以解說,每個大考點之下將小考點也精細入微的一一列明。從而囊括全部考點、無一疏漏;在內容上,將2002年首次司法資格考試以來的全部試題都包括其中,以求全面。而在對真題的編排體例和編寫理念上,舍棄以時間為序的機械編排方法,以考點知識的固有理論體系為序進行編排,由易到難、由新到舊。以使讀者通過閱讀、練習,不僅能知悉真題,也能潛移默化地構建完整的知識譜系。在真題解析中,將考題對應的知識點內容及判斷規(guī)則也列舉出來,不僅析題,而且析理,使讀者不僅知其例,也知其理,引導思維往返于理論和實例之間,打通被動學習與主動運用之間的隔閡,做到學以致用,學后就能用,將閱讀和學習迅速轉化為做題的能力。遇到《刑法修正案(九)》、新的解釋時,在解析中也特別提示,以應對本年度的考試,同時也對即將到來的真題進行預測,做到言之有預。概言之,本真題不僅歸納既往,亦鋪就未來;不僅精析真題,亦鞭辟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