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煙草制品指令》的目的是統(tǒng)一歐盟各成員國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規(guī)定,以促進煙草及其相關產品的境內市場平穩(wěn)運作,并作為高度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健康的基礎,使歐盟更好地履行對世界衛(wèi)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義務。主要涉及領域包括:①煙草制品的成分和釋放物及其相關報告義務,如卷煙焦油、煙堿和一氧化碳的較大釋放量;②煙草制品的標識和包裝,如煙草制品單位煙包及任何外包裝上的健康警示,以及適用于煙草制品的確保其符合本指令要求的可追溯性和防偽標志;③禁止口用煙草制品投入市場;④煙草制品跨境遠程銷售;⑤提交關于新型煙草制品通告的義務;⑥一些新型煙草制品投放市場及其標識,如電子煙和貯液容器以及抽吸型草本制品等?!稓W盟煙草制品指令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14/40/EU指令》會引起吸煙與健康、煙草化學和公共衛(wèi)生學等諸多應用領域的科學家的興趣,為客觀評價煙草制品的管制和披露提供必要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