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多年來,中國的外交決策已經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了“兩個基礎”、“四大支柱”、“兩個制約”和“六大層別”的基本特征,即“中國古代王權專制傳統與大一統天下觀的政治遺產”與“現代中國革命勝利和社會主義政權確立的政治現實”構成了中國對外政治權力的兩大基礎;“現代民本主義的民主理念”、“充滿道義感的國際政治倫理與講究實效的現實外交”、“講求內部統一和共識的執(zhí)政理念”和“日益開放的外交決策體系”組成了中國外交決策的四大支柱;“國際政治權力格局”以及中國對“國家利益的認知”成為制約中國對外政策的兩大因素;中國外交決策行為體由外圍到核心的六個層次組成,并在決策過程中,形成了“漏斗型”決策模型。在這個決策模型中,決策是逐層由外圍向中心滲透的。但是,在常規(guī)決策與危機決策時,表現出不完全一致的特點,體現在各決策行為體參與政治過程的程度和發(fā)揮作用的差別。中國外交決策模式,其實質是“黨內共識”與“協商民主”,是“民本”政治思想在“高級政治”政策過程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