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麒,男,1936年生,重慶潼南人。當代中國法學名家、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全國優(yōu)秀教師、“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F(xiàn)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級教學團隊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教學團隊帶頭人、國家級精品課程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課程帶頭人等。曾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成員、國家級重點學科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帶頭人、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和重慶市社科聯(lián)副主席等。
主要從事經濟法理論和實務的研究。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3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1項,出版?zhèn)€人專著有《經濟法——國家干預經濟的基本法律形式》和《尋求經濟法真諦之路》等,主編《中國改革發(fā)展成果分享法律機制研究》、《產品質量法學研究》、《經濟法理念研究》、《中國農村法治發(fā)展研究》等,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近80篇,主編司法部、教育部統(tǒng)編和規(guī)劃的各類層次的《經濟法學》教材。教學和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18項,其中獲得國家級二等獎3項,省部級一等獎4項,省部級二等獎6項。
在中共中央第九次法制講座上為江澤民、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志主講了《依法保障和促進農村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
岳彩申,男,1965年出生,山東嘉祥人,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兩江學者”特聘教授、重慶市首屆高校創(chuàng)新團隊帶頭人、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學金融創(chuàng)新與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重慶市人民政府立法評審(行政復議咨詢)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溫州金融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曾赴美國Mercer University(摩斯)大學、瑞典“Link?ping University(林雪平)大學等高校學習與訪問,先后獲重慶市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獎、重慶市優(yōu)秀教學成果一等獎、重慶市第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一等獎等獎勵近10項。
長期從事經濟法學理論和金融法的教學與研究,主持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1項、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子課題1項、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A級)子課題1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2項、司法部項目1項、中國法學會部級研究項目1項、重慶市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重大項目1 項等項目。
出版?zhèn)€人專著3部,合著5部,主編著作與教材10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等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50余篇,多篇被《光明日報》、《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人民網(wǎng)》、《光明網(wǎng)》轉載。此外,還組織承擔重慶市地方性法規(guī)清理、重慶市人民政府規(guī)章清理、重慶市企業(yè)發(fā)展法制環(huán)境評價、國有商業(yè)銀行監(jiān)事會制度的改革與完善等重要社會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