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華旭名師課堂·真題篇: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2015年)》特點:
一、試題的橫向綜合性顯著加強
近年來,司考試題難度持續(xù)上升,主要體現(xiàn)為試題的綜合性的加強。這當中,民法題目的綜合性是縱向深度發(fā)展,一道題目往往需要分析三到四層法律關系;而商經題目的難度則是向橫向廣度拓展,比如考題經常會考到公司與合伙以及各種合伙之間的區(qū)別(10/3/33),也會把股東撤銷訴、股東回購訴和股東解散公司訴結合考查(13/3/28)。之所以如此設計考題,一方面是由于商經的法規(guī)繁多瑣碎,非如此不足以覆蓋足夠數量的考點;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商經的案例距離生活較遠,若考查過于深入將遠超考生可接受的學習范疇。因應這一趨勢,將相似內容對比化、龐雜內容條理化是考生在復習中要常常使用的復習方法與解題方法,而將此過程轉化為圖表,使其可視化、清晰化就是《國家司法考試華旭名師課堂·真題篇: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2015年)》的主要特色。
二、民商合一的綜合性明顯加強
商法、經濟法和知識產權法與民法有著天然的“血緣關系”,而近年來命題人也在刻意發(fā)掘這種民商經之間的聯(lián)系,比如無權處分這一民法上的“幽靈”已經游蕩到了商法的真題當中(12/3/94、13/3/92);又如破產法上關于撤銷權、取回權、抵銷權和別除權的題目完全以對應的民法知識為基礎(12/3/70、14/3/74、13/3/29、11/3/31);又如票據法關于無因性的試題其實就是在考查交易安全保護的問題;又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欺詐的規(guī)定與合同法的密切聯(lián)系(13/1/66);又如商業(yè)銀行法關于向關系人發(fā)放貸款的問題與合同法52條的聯(lián)系(11/1/92);又如產品質量法、環(huán)境保護法與侵權責任法的關聯(lián);再如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對合同解除的鐘愛,凡此種種,數不勝數。因應這一趨勢,考生要做到兩點:第一,一定要學好民法;第二,有意識地在商法問題上思考其背后的民法原理。這樣,枯燥的商經知內容就會被融入到一個有機的民商法邏輯體系內,通過先理解,后記憶方法,才能更好地銘記于心。在《國家司法考試華旭名師課堂·真題篇: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2015年)》關于試題的解析中,只要涉及到和民法的牽連,都會給出提示,請大家多多留意。
三、重者恒重的“碩果僅存”
曾幾何時,重者恒重的規(guī)律統(tǒng)治著司法考試的應試,隨著命題的科學性的加強,一本重點法條搞定司考的盛況不再,大多數學科里面,命題人越來越淡化重點,試題考點分布愈加均衡,但是,商經知由于其學科的特殊性,這一特點仍然很明顯。比如,公司法是整個商法試題的絕對的重中之重;又如,知識產權法侵權每年必考;再如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是勞動合同法的必考重點。因此,在商經知的復習備考中,我們仍然要學會抓住重點、掌握重點,形成最有效率的復習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