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課稅的特殊領地,金融交易和工具的稅負不僅關系金融市場的穩(wěn)定發(fā)展,也將影響經濟的整體發(fā)展。然而,稅法風險已成為我國金融市場發(fā)展的重要障礙。本書探討了金融市場征稅正當性的評價基準和金融交易課稅規(guī)則的生成路徑,強調金融市場的征稅同樣應遵循稅收法定主義和量能課稅原則,并詳細論述了金融交易的收益屬性確定、收益歸屬和來源地判斷等基礎性問題。金融市場課稅的最大難題在于各種金融工具的交易架構、方式甚至當事人身份的差異對稅收負擔能力的影響。本書立足于現行的金融工具的稅法規(guī)則,對基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結構型金融工具等交易的法律關系逐一細致研究,在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和稅收征管實踐的基礎上,對其有效的課稅模式予以建構,確立制定相關課稅規(guī)則所應當遵循的原則和標準,實現以金融交易或工具的基本屬性為基礎進行合理的課稅。金融交易的稅法風險已成為困擾立法機關、稅務機關、金融機構、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等多方主體的重要難題,本書對此問題全面探討,具有深刻實踐意義。以金融交易為核心,對稅法制度與理論創(chuàng)新進行全面的思考,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稅法基礎理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