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方,男,1986年于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yè),后獲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博士學位,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yè)金融證券法方向博士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研究學者,中央黨校哲學社會科學骨干研修班學員。現(xiàn)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經濟法研究生導師組組長。主要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全國律協(xié)環(huán)境與資源法律委員會委員,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專家組成員,北京市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務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資本與證券市場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廣州、重慶、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豪(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