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丙安民俗研究文集:中國民間信仰》提出了民間信仰和宗教的十大區(qū)別,揭示民間信仰那種幾千年一貫制的自然狀態(tài)、自發(fā)狀態(tài)和世代因襲、緩慢前移的“冷文化”狀態(tài)。突出強調了中國民間信仰的十大“沒有”:一、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教會、教團那樣固定的組織機構;二、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特定的至高無上的崇拜對象;三、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的創(chuàng)教祖師等最高權威;四、民間信仰沒有形成任何宗派;五、民間信仰沒有形成完整的、倫理的、哲學的體系;六、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有專司神職教職的執(zhí)事人員隊伍;七、民間信仰沒有可遵守的像宗教那樣的規(guī)約或戒律;八、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特定的法衣法器、儀仗儀禮;九、民間信仰沒有像宗教那樣進行活動的固定場所,如寺廟宮觀和教堂;十、民間信仰者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像宗教信徒那樣的自覺的宗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