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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案例精析與理解適用

新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案例精析與理解適用

定 價:¥88.00

作 者: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編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法律 訴訟法 程序法 刑事訴訟法

ISBN: 9787511848420 出版時間: 2013-05-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557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新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案例精析與理解適用》以案例為核心,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以41個案例為視角,對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進行了解讀。書中對21個曾發(fā)表在《刑事審判參考》的案例予以舊案新解,又對20個具有典型指導意義的新案例進行了詳細解讀。第二部分匯總了刑事訴訟中涉及的常用重要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則,并在修改后刑訴法的相關條文下提供了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鏈接,以便查詢。

作者簡介

  主編:黃爾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執(zhí)行主編:周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一庭庭長。執(zhí)行編輯:冉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一庭審判員。

圖書目錄

一、案例 (一)管轄 1.以傳真方式進行合同詐騙的案件管轄 ——藍海詐騙案 2.被告人因不同案件同時接受兩個法院審判的,應當根據(jù)管轄原則確定由一個法院并案審理 ——孫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 (二)回避 3.法院應依法保障未到庭刑事被害人的申請回避權 ——金寶月故意傷害案 (三)辯護與代理 4.一審庭審后、案件審結前才委托辯護人參與訴訟的,應當準許;并非所有存在程序問題的案件都需要發(fā)回重審 ——謝積明搶劫案 (四)證據(jù) 5.被害人陳述的被盜財物與被告人供述不一致的,如何認定 ——姜青松盜竊案 6.對推卸責任型翻供如何進行審查判斷 ——卞修柱搶劫案 7.誘惑偵查案件如何處理 ——吳晴蘭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8.如何理解和把握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jù)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規(guī)定 ——張建國販賣毒品案 9.關于瑕疵證據(jù)的采信與排除 ——王維喜強奸案 10.法庭獲取的新證據(jù)未經庭審質證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jù) ——王雪玲故意傷害案 11.對“證據(jù)不足”的理解 ——王某故意殺人案 12.關鍵證據(jù)存在疑點,無法排除合理懷疑的案件,應當宣告無罪 ——晏朋榮故意殺人、搶劫案 13.發(fā)回重審后未重新舉證、質證的證據(jù)如何認定? ——何鄧平搶劫案 14.推定規(guī)則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 ——嚴靜收購贓物案 (五)強制措施 15.對危險駕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適用逮捕;危險駕駛罪的判決文書刑期起止日期的表述 ——孟令悟危險駕駛案 (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16.法院對先到案的共同犯罪人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判生效后,被害方對后到案的共同犯罪人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如何處理 ——劉志華故意傷害案 (七)一審程序 17.修改后《刑訴法》證人強制出庭制度的理解與適用 ——蒙占柱強奸案 18.審理共同犯罪案件后到案被告人時,對先到案共犯人的生效裁判文書所采信的證據(jù)如何質證 ——何永國搶劫案 19.法院變更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應遵循相應程序 ——張某尋釁滋事案 (八)自訴案件審理 20.故意殺人等重大刑事案件能否由人民法院直接作為自訴案件受理 ——陳金權故意殺人案 21.開庭審理后發(fā)現(xiàn)檢察機關起訴案件系自訴案件的,如何處理 ——那某侵占案 22.能否因庭前審查被告人的證據(jù)而駁回自訴人的起訴 ——羅某重婚案 (九)抗訴 23.檢察院在法定期限內口頭抗訴、在法定期限后提出書面抗訴的是否有效 ——楊慶龍強奸、搶劫案 24.抗訴期限屆滿后,上一級檢察院能否在支持抗訴時增加抗訴對象 ——孫超等搶劫、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25.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在支持抗訴時提出對被告人有利的新抗訴理由,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無異議,經查屬實的,應予支持 ——徐浩尋釁滋事、盜竊案 26.二審法院能否采納出庭支持抗訴的檢察人員超出抗訴書范圍提出的抗訴意見 ——李林故意殺人案 (十)二審程序 27.被判處死緩,上訴期間又故意犯新罪的,應當將案件發(fā)回重審 ——程學武、陶錦華故意殺人案 28.一審宣告無罪后,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并提供對定罪有重大影響新證據(jù)的,二審不得直接改判有罪 ——邱垂江強奸案 29.二審宣告無罪的案件如何適用法律 ——蘇豫魯挪用公款案 30.對因事實不清、發(fā)回重審的案件,原則上不得再次發(fā)回重審 ——陳某強奸案 31.若無抗訴,因程序違法被發(fā)回重審的,不可加重對被告人的處罰 ——王鑫、劉通等強奸、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搶劫案 32.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發(fā)現(xiàn)漏罪被判決后,仍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需要高級法院重新核準 ——范昌平搶劫、盜竊案 (十一)審判監(jiān)督程序 33.在判決生效后發(fā)現(xiàn)還有遺漏的被害人,人民法院是否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糾正 ——梁洪等故意傷害案 (十二)執(zhí)行 34.被告人在被執(zhí)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他人共同犯罪事實的,應如何處理 ——苗振經搶劫案 35.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及患尿毒癥晚期的被告人的量刑及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適用 ——陳家玲、賴正安、張國峰、史富貴販賣、運輸毒品案 36.緩刑判決尚未生效期間發(fā)現(xiàn)被告人還有其他漏罪的,程序上如何處理 ——劉曉銳故意傷害案 37.緩刑考驗期滿后發(fā)現(xiàn)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罪的,應當撤銷緩刑,將新罪與原判之罪數(shù)罪并罰 ——孔某強奸、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案 (十三)特別程序 38.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中一名法定代理人未參與訴訟,尚未達到影響公正審判的程度,無須發(fā)回重審 ——張某故意傷害案 39.試就“繼續(xù)追繳”涉案財物執(zhí)行問題的探討 ——許俊偉、張建英合同詐騙案 40.被告人在審理期間死亡的,刑事責任、違法所得、民事責任應如何處理 ——秦學榮搶劫、流氓、詐騙、侵占案 (十四)其他 41.前判決遺漏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并罰,后判決可以直接并罰 ——謝毅販賣毒品案 二、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1996年3月 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 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2012年12月20日 法釋(2012]2l號)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試行) (2012年11月22日 高檢發(fā)釋字[2012]2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2012年12月13日 公安部令第127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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