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法、司法規(guī)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章 管轄
第二章 回避
第三章 辯護與代理
第四章 證據(jù)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二節(jié) 物證、書證的審查與認定
第三節(jié) 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審查與認定
第四節(jié) 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審查與認定
第五節(jié) 鑒定意見的審查與認定
第六節(jié) 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審查與認定
第七節(jié) 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的審查與認定
第八節(jié) 非法證據(jù)排除
第九節(jié) 證據(jù)的綜合審查與運用
第五章 強制措施
第六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七章 期間、送達、審理期限
第八章 審判組織
第九章 公訴案件 第一審普通程序
第一節(jié) 審查受理與庭前準備
第二節(jié) 宣布開庭與法庭調查
第三節(jié) 法庭辯論與最后陳述
第四節(jié) 評議案件與宣告判決
第五節(jié) 法庭紀律與其他規(guī)定
第十章 自訴案件 第一審程序
……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理解與適用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