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品學概論》論述了旅游商品之所以成為商品,因為具有與物資商品概念同樣性質的商品內涵。(1)旅游商品同有形普通物質商品一樣,不但具有使用價值,也是具有價值的商品。就旅游景區(qū)、景點商品來說,它的使用價值是游覽、觀賞價值;旅游服務商品的使用價值是文化服務,為游客創(chuàng)造方便、安全,加深其感受、體驗、享受的功能(使用價值)。景區(qū)、景點和服務也具有價值,即凝結著無差別的社會必要勞動量。(2)旅游商品同有形實體商品一樣,都是為了出賣其使用價值的商品。旅游商品的使用價值是觀賞、游覽、體驗、感受和服務提供的享受。這種使用價值不是商品生產經營者自己使用或享受的使用價值,而是為了出賣的使用價值。一般物質商品的使用價值,就是該商品所具有的具體使用價值(功能),如購買者購買一部照相機是為了購買它所具有的照相功能,購買者購買衣服是為了購買它的御寒和美觀的功能。所以,旅游商品和一般物質商品一樣,都是具有使用價值,并且是為了出賣其使用價值的商品。(3)旅游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實現(xiàn),也同有形物質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實現(xiàn)一樣,通過市場交換得以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