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富,浙江省平陽獻人。畢業(yè)于浙江大學法學院(原杭州大學法律系)。1984年8月在平陽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期間,曾任起訴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1990年至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曾任主任、黨組書記。期間就讀于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法專業(yè),并獲碩士學位。1997年10月起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局)工作,曾任副處長。2005年11月調任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F為國家法官學院浙江分院主持工作副院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三級高級法官,中國法學會會員。同時兼任浙江省法理法史學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法律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等。先后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fā)表論文30余篇。出版專著《本土行政法治的展開》(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編《中美司法制度比較研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合著《民事虛假訴訟的防范與規(guī)制》(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編著《笑林飄葉》(由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