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朝貢制度在入關前就形成一定規(guī)模,與蒙古諸部、朝鮮等地區(qū)的交往慣例與制度成為清代朝貢制度的雛形;入關后在原有的基礎之上又全盤繼承了明朝的整個外交制度,最終形成了有清一代頗具特色的朝貢制度。根據清代朝貢制度的具體實際,《最后的天朝:清代朝貢制度研究》內容大體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述清代外交思想和原則,這是清代朝貢制度的源頭。第二部分論述清代朝貢制度的具體構成,包括朝貢事務的管理機構,朝貢制度中對貢期、貢道和貢物的一般性規(guī)定以及朝貢文書制度、伴送貢使制度、貢使館舍制度、屬國王印制度、屬國御匾制度、屬國樂舞制度等,這些是清代朝貢制度中的核心內容。第三部分論述朝貢規(guī)則管制之下的邊境口岸通商體制,包括廣州體制和恰克圖體制。二者雖然有別于傳統(tǒng)的朝貢貿易,但仍然屬于朝貢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