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男,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碩士,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歷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2009年被評為首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代表性專著有《行政法制的基本類型》,《中國法文化的淵源與流變》等十余部:合著《行政訴訟法理論與實務》、《國家賠償問題研究》等四十余部;參與編寫教材《行政法學教程》、《行政訴訟法學》等二十余部:并在《中國法學》等核心刊物上發(fā)表論文百余篇。主要社會兼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WTO研究會常務理事。先后被聘為中國政法大學,中南大學等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