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定位
一、問題的提出:瑕疵擔保責任制度與一般給付障礙法的關系
二、傳統規(guī)制模式: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獨立性
三、現代規(guī)制模式: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統合
四、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制模式:獨立抑或統合?
第二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體系
一、問題的提出及意義
二、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層面區(qū)分
三、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層面轉換
四、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層面內權利選擇
五、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體系中的損害賠償
第三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法律技術連結點
一、問題的提出及意義
二、法律技術連結點選擇可能性之一:合約性
三、法律技術連結點選擇可能性之二:標的物瑕疵
四、法律技術連結點選擇可能性的評價
第四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法律原因引用
一、意義及規(guī)范目的
二、層面轉換與準據時點
三、買受人的法律救濟及其相互間的關系
四、買受人在瑕疵擔保責任法之外的法律救濟
第五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瑕疵為中心
一、問題的提出及意義
二、物之瑕疵的概念及其構成
三、權利瑕疵
四、瑕疵的準據時點
第六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瑕疵權利為中心
一、買受人的拒絕權與層面轉換的準據時點
二、法律原因引用與規(guī)范適用范圍
三、瑕疵權利的內容
四、瑕疵權利的特殊問題
第七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再履行為中心
第八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自力救濟為中心
第九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解除為中心
第十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贊任制度:以減價為中心
第十一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損害賠償為中心
第十二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瑕疵損害與瑕疵結果損害的區(qū)分為中心
第十三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瑕疵權利的排除和限制為中心
第十四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擔保為中心
第十五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時效為中心
第十六章 現代買賣法瑕疵擔保責任制度:以“形成權”時效為中心
主要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