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好的詩歌,完全就只是一種純個人的文本。純個人文本的含義指向有二:一是文本的個人趣味;二是指個人的文本意圖。就具體的寫作而言,在創(chuàng)作欲出現的當下,詩歌寫作形而下地表現為碼字、分行、標點應用甚至字體選擇。寫作過程中的“詩意”更大程度上表現為各種要素因偶然組合而展露出來的可遇不可求的生趣。我常常對那些故意玄化詩歌寫作的理論或經驗嗤之以鼻,一些人在描述寫作經驗時總是把寫詩搞得像行為藝術。某種意義上,寫作過程中文字和其他元素隨機組合呈現出的可能性才是詩人的鴉片。而書寫時的直覺、語言慣性和臨場處置能力就成為決定詩人段位高低的最可靠的標準。這也很好地說明了一些詩人在改變書寫方式或創(chuàng)作母語時,立即變得才思枯竭的原因,因為陌生的手段完全剝奪了他們熟能生巧的機會和能力。而對文字及其相關要素的理解和運用最終標注了詩人的藝術成色。文字因其不同的筆畫、造型、向背而具有再組合并衍生超文本含義的巨大潛力。不同字形、發(fā)音、語態(tài)、字體都足以促使新組合呈現出特殊的溫度、氣味、色澤或密度等質感。詩歌的張力不單指語義的沖突與溶解,更多的是從文字的外在構造中顯現出非同尋常的引力。分寸感良好的詩人致力于在陌生化與匹配度之間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