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國際法律責任制度研究》是由作者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WTO體制中的國際法律責任制度》的最終成果。WTO法在屬性上屬于國際法,其國際法律責任(以下簡稱國際責任)制度與一般國際法上的國際責任制度也有諸多相通之處。但與一般國際法相比,WTO國際責任制度在責任構成要件、歸因性規(guī)則、責任形式、責任范圍等重要方面都存在著其自身的顯著特點。深入研究這些特點,將有助于人們加深對多邊貿易關系及多邊貿易體制的認識,有助于WTO爭端解決實踐中對有關規(guī)則的適用,也將有助于WTO國際責任制度的發(fā)展和完善。另外,WTO國際責任的這些特點也是對一般國際法上國際責任制度的豐富和發(fā)展,因此分析、研究這些特點也能夠促進整個國際法上國際責任制度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