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遺產的田野思想》所指草根遺產,實際上特指的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民間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兩種遺產形態(tài)都是我們的活文化或活化石,也就是所謂的草根文化或草根遺產。它們的學術語境和學科體系主要建立在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等學科基礎之上。所以,這里的田野,實際上就是人們一般能理解的人類學的田野,是草根文化的田野。人類學的田野相仿于考古學的田野作業(yè),并且形成了專門的術語、專業(yè)的知識、專題的寫作范式。人類學的田野寫作通常是民族志式的書寫,也有人類學詩學的范式,或者成為一種理論模型建構、小型的或大型的思想建構。《草根遺產的田野思想》與這些書寫有關聯又不盡相同。仔細算來,我學習民間文學、民俗學、人類學、文藝學等學科的起始就始終沒有離開田野。早期的田野寫作是一種文學的或人類學詩學的,即把人類學詩學及其所得只是當作材料、素材,提交的論文則是專門的文學研究或學術研究,這樣的文本已經看不出田野的意義。以后隨著視野的不斷深化,所接觸的田野有了新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