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革命時代的文化主題:列寧文化思想研究》的研究與寫作,緣自20年前的一次偶然閱讀。1978年后,中國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fā)展思路;可能出于政治辯護的需要,經常有“權威”學者引用列寧晚年《論合作社》中的一段話作為依據:在政治斗爭、革命、奪取政權的任務大體結束以后,俄共(布)應該將工作重心轉移向“和平的‘文化,組織工作”。為了與我們的經濟建設為中心相呼應,許多人將此處加引號的“文化”解釋為經濟。1990年我讀到了這一觀點,但有點好奇:明明是“文化”,怎么能解釋為經濟呢?如果指的是經濟,列寧又為什么不直接使用“經濟”這個更容易明白的概念呢?好奇心驅使我找出列寧的原文,在仔細閱讀后發(fā)覺:“文化”就是文化,而且只有作文化來理解才能真正體現列寧在文中提出的“對社會主義的整個看法根本改變”的深刻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