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上人間皆有序
——增強法的意識
法存在的必然性
法律的作用
人性與法律
法治與人治之別
法治即良法之治
第二章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
——法是行政之規(guī)
依法治國成基本方略
依法治國意義重大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
建設法治政府
改革開放前我國政府的職能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
十六大以來政府依法行政的新進展
第三章 千里之行始于“法”下
——依法行政之據
憲法乃依法行政之“本”
“行政法是小憲法”
“自己給自己立法”
行政立法須規(guī)范
行政許可很重要
行政處罰不能少
行政復議是保障
行政訴訟不可缺
程序之“法”不可違
政策還是要有的
第四章 國家公務員
——依法行政的主體
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公務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公務員享有的權利
公務員的職位與級別
公務員的錄用、考核、獎勵、懲戒
公務員的職務升降、任免、交流與回避
公務員的培訓
公務員的辭職、辭退與退休
公務員的法律責任
《公務員法》對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
第五章 路是人走出來的
——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
強化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
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
嚴格遵從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
依法行政而不能依權行政
政府應當發(fā)揚“自我革命”精神
第六章 自作尚需要自受
——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第七章 路要不斷拓展和延伸
——依法行政的創(chuàng)新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