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家庭篇
一、結婚
1.我國《婚姻法》有哪些基本原則?
2.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結婚?
3.舉辦婚禮后是否還需要進行婚姻登記?
4.怎樣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5.哪些婚姻是無效的?哪些婚姻是可以撤銷的?
6.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否平分?
7.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后,當事人與其所生子女是什么關系?相互之間有什么權利義務?
8.婚后夫妻一方發(fā)現(xiàn)另一方患有嚴重疾病或生理缺陷,可以提出離婚嗎?
9.給出的彩禮可以要回來嗎?
10.男女朋友分手了,贈送的財物需要返還嗎?
11.什么是婚姻自由?干涉婚姻自由須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1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13.買賣婚姻與借婚姻索要財物是一回事嗎?
14.什么是重婚?
15.如何認定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應如何處理?
二、婚姻生活
16.婚姻中男女平等的含義是什么?
17.夫妻之間有哪些權利義務?
18.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須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19.對于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的受害者有何救助措施?
20.對于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有何救助措施?
21.婚姻中得到的財產歸誰所有?
22.什么是婚前財產?
23.夫妻間可以約定財產的歸屬嗎?
24.計劃生育是夫妻雙方的責任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須要承擔哪些責任?
25.什么是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26.一般家庭中的相互撫養(yǎng)義務有哪些?
27.什么是贍養(yǎng)人?贍養(yǎng)人應對老年人盡哪些義務?
28.只有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給付撫養(yǎng)費嗎?
29.繼父母和繼子女權利義務關系是什么?
30.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人由誰來撫養(yǎng)?長大以后他們的贍養(yǎng)義務有哪些?
31.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須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三、離婚
32.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協(xié)議離婚?
33.協(xié)議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34.訴訟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35.起訴離婚應到哪個法院?
36.離婚時,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應遵循什么原則?
37.在離婚過程中,分割夫妻財產時應注意什么?
38.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出現(xiàn)什么情況應準予離婚?
39.配偶下落不明,另一方能否起訴離婚?
40.想和被判刑的配偶離婚怎么辦?
41.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借債由誰還?
42.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
43.離婚損害賠償與婚內侵權有什么區(qū)別?
44.離婚損害賠償與離婚財產分割有什么區(qū)別?
45.在離婚訴訟中,一方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shù)?,需要提交什么證據(jù)?
46.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要經過軍人同意嗎?
47.女方在懷孕期間可以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嗎?
48.離婚后,孩子的問題應如何解決?
49.離婚時,父母雙方都主張子女撫養(yǎng)時怎么辦?
50.離婚的一方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
51.離婚訴訟中,雙方對共同財產中的房產價值及歸屬有爭議時怎么辦?
52.一方婚后繼承所得房產,離婚時可否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3.登記在小孩名下的房產,離婚時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54.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母還要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嗎?
55.離婚時,一方發(fā)現(xiàn)另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該怎么辦?
56.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補償應具備哪些條件?
57.在什么情況下,一方可要求另一方予以經濟幫助?
58.離婚時是否可以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
59.夫妻協(xié)議離婚后,一方對財產分割協(xié)議反悔怎么辦?
60.一審離婚判決還未生效時,一方結婚是重婚嗎?
61.離婚后又想復婚的應當如何處理?
62.男女雙方自愿復婚又不辦理復婚手續(xù)的,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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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篇
一、家庭保護
二、學校保護
三、社會保護
四、司法保護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