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巋,1970年生于上海。1988年求學于北京大學,1998年獲博士學位。留校任教?,F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院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研究領域:行政法、憲法、國家賠償、人權。 主要著述:《平衡論:一種行政法認知模式》(1999年)、《美國行政法的重構》(翻譯,2002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編著,2002年)、《誰還在行使權力——準政府組織個案研究》(主編,2003年)、《行政國的正當程序》(翻譯,2005年)、《鋏秤彈詠——在修遠路上》(2006年)。曾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期刊上發(fā)表論文三十余篇。 生命信條:神若不在,一切皆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