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平,吉林大學法學學士,清華大學法學碩士,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房地產審判庭)副庭長。長期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曾借調最高人民法院參與多個司法解釋的起草制定工作,專家型法官。在《人民司法》、《法律適用》、《人民法院報》、《民商法論叢》等刊物發(fā)表論文四十余篇,參與編撰《房地產糾紛案件裁判標準、法律精要及疑難闡釋》(主編)、《破產重整清算案件裁判標準、法律精要及疑難闡釋》(副主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yè)破產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農村土地糾紛新型典型案例與專題指導》等多部著作。梁朔梅,吉林大學法學學士,清華大學法學碩士,廣東千度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曾任北京市某檢察院檢察官、國有企業(yè)法務部經理,現從事民商事案件法律服務。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報》、《商事審判研究》、《判例研究》等刊物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參與《破產重整清算案件裁判標準、法律精要及疑難闡釋》、《農村土地糾紛新型典型案例與專題指導》等著作的編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