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報根據(jù)長江流域主要水文控制站流量、泥沙測驗及重點河段河道觀測資料等編制。2.公報中的泥沙是指懸移質部分,不包括推移質。3.公報中描述河流泥沙的主要物理量及其定義如F:徑流量——一定時段內通過河流某一斷面的水量(立方米);輸沙量——一定時段內通過河流某一斷面的泥沙重量(噸);年輸沙模數(shù)——一年內單位流域面積產生的輸沙量(噸/平方公里);含沙量——單位體積水沙混合物中的泥沙重量(千克/立方米);中數(shù)粒徑——小于某粒徑的沙重百分數(shù)為50%的粒徑(毫米)。4.河流泥沙測驗按相關技術規(guī)范進行。一般采用斷面取樣法并配合流量測驗推求斷面輸沙量,根據(jù)水、沙過程推算日、月、年等的輸沙量;懸移質泥沙顆粒分析采用粒徑計法與吸管法(或儀器法)結合分析,求得泥沙粒徑特征值;河床與水庫的沖淤變化一般采用斷面法和輸沙量法測量與推算。5.公報中的水位采用吳淞基面,其他高程采用l985國家高程基準。6.公報中的多年平均值,一般是指1950:2005年資料系列的平均值。晚于l950年建站的,取建站起始觀測年份至2005年的平均值,統(tǒng)計系列中資料缺測的未作插補。7.公報中的洞庭湖“四水”、鄱陽湖“五河”的水文基本資料分別由湖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江西省水文局提供;其余資料由長江水利委員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