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千帆,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政府學博士,1999年回國后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法律評論》主編(2000年至今),2003年至今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2004年當選為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并擔任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曾先后出版《市場經(jīng)濟的法律調控》、《自由的魂魄所在——美國憲法與政府體制》、《西方憲政體系》(上冊·美國憲法、下冊·歐洲憲法),主編國家十五規(guī)劃教材《憲法學》,合著《憲政、法治與經(jīng)濟發(fā)展》,組織翻譯《憲法決策的過程——案例與材料》和《哈佛法律評論·憲法學精粹》,并發(fā)表學術文章與評論11O余篇,其中最近的有“三農(nóng)問題的憲法學思考”(《法學研究》2006年第4期)、“論歐洲聯(lián)盟的行政責任及其司法救濟”(《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5期)、“美國行政立法程序的模式選擇與變通”(《浙江學刊》2006年第6期)、“法治概念的不足”(《學習與探索》2006年第6期)、“美國簡易立法程序的司法控制”(《行政法學研究》2006年第6期)、“世界行政法體系的形成與發(fā)展”(《比較法研究》2006年第6期)、“司法審查的標準與方法——以美國行政法為視角”(《法學家》2006年第6期)、“‘新農(nóng)村建設’需要制度保障”(《法學》2007年第1期)、“憲法變通與地方試驗”(《法學研究》2007年第1期)、“認真對待實用主義——也談中國法學應該向何處去”(《現(xiàn)代法學》2007年第2期)、“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法律控制”(《法律科學》2007年第3期)、“公務員權利的憲法保護——行政內(nèi)部法律關系的比較研究”(《浙江學刊》2007年第3期)、Chinese Legal Reforms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Sun Zhigang Incident(《亞洲法律評論》(Asia Law Review)2007年第四卷)、Human Dignity in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Reinterpreting Mohism(《中國哲學雜志》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2007年第34期)、“民主與信任——從‘美國銀行案’看新農(nóng)村建設的制度保障”(《江蘇社會科學》2007年第3期)、“平等是一門科學——就業(yè)歧視法律控制的比較研究”(《北方法學》2007年第4期)等。主要研究興趣:比較憲法與比較行政法,憲政工程與經(jīng)濟發(fā)展,比較政治哲學與公共選擇實證分析,詳見http://article.chinalawinfo.eom/article/user/homepage.asp?userid=8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