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嘗試從財政學的視角,以國家財政制度演變?yōu)楸尘?,運用規(guī)范和實證相結合的分析方法,揭示經濟轉型中我國義務教育財政制度變遷的內在邏輯,提出進一步完善我國義務教育財政制度的思路和具體政策建議。全書分為八章:第一章至第五章從分析計劃經濟體制下義務(基礎)教育財政制度的缺陷入手,指出產生于高度集權預算管理體制下的義務(基礎)教育財政制度,未能為中小學教育提供充足的教育經費,是導致1985年義務教育財政體制分權化改革的直接誘因。而始自1978年的農村經濟體制、城市國有企業(yè)和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的改革,又為義務教育實行“地方負責、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這一制度安排創(chuàng)造了條件。分權化改革后的義務教育財政制度安排,其運行績效明顯優(yōu)于傳統(tǒng)義務教育財政制度。但作為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其制度設計具有明顯的缺陷。隨著分稅制的推行,這些缺陷日益凸顯,加之農村稅費改革的沖擊,最終導致2001年國家對農村義務教育財政制度進行調整。體制調整,雖增強了政府義務教育投入的充足性,但調整后的體制仍帶有明顯的過渡色彩,進而合乎邏輯地引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義務教育財政制度的客觀需要。第六章至第八章以規(guī)范的公共財政體制為前提,從政府與市場和多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的框架出發(fā),討論了義務教育事權、支出與籌資責任在多級政府間合理劃分,總結出公共財政體制下義務教育財政制度安排的理論模式,并就義務教育財政補助目標、類型、經濟效應以及不同補助類型與政策目標最優(yōu)組合進行了深入分析,詳細介紹了發(fā)達和欠發(fā)達國家的財政體制和義務教育財政體制,比較并歸納出各國義務教育財政制度的共性。在此基礎上,立足我國實際,提出了我國義務教育財政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內容以及目標模式,并進行了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