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適用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系美國駐華大使館文化處小額贈款項目“保釋和中國取保候審制度改革”課題的研究成果。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取保候審是五種法定強制措施之一,發(fā)揮著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法律功能。但是,由于立法和司法實踐方面的諸多原因,我國取保候審的適用情況并不理想,取保候審的法律功能沒有充分得以發(fā)揮。譬如,取保候審在強制措施中所占比例不高、被取保候審人逃跑時法律“束手無策”、被取保候審人呈“放任自流狀態(tài)”、一般民眾認為取保候審就是花錢買人等。在其他國家,與我國取保候審制度相類似的是保釋制度,它是羈押的一種替代措施,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并限制國家權力、實現(xiàn)程序正義。經過長期發(fā)展,保釋制度在其理念支撐、程序設置及制度構建等方面都達到了相當完備的程度。為了深入地探討我國取保候審的適用問題,以促進取保候審立法完善,服務取保候審司法實踐,我們在進行調研和實證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國外保釋制度的相關理論與實踐,形成了《取保候審適用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