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代,是中國古代社會發(fā)展深刻變革的時代,是群情迸放、文化燦爛的時代。“春秋”因魯史《春秋》而得名。在周代,王朝和列國都設立史官,記錄的史冊,多以“春秋”為名。那時有一種制度,王朝和列國每發(fā)生一件大事,除本朝本國自己要記載下來之外,各國之間也要互通訊息,相當于現代的新聞報道,稱之為“赴告”。史官們把這些事件,按年、季、月、日記錄下來。一年中記著春、夏、秋、冬四季,簡括起來就叫“春秋”。春秋時代,整個地說是300年。這300年里,又有兩個不同發(fā)展階段。公元前546年,列國開了一次“弭兵”大會,把政治形勢劃了一條界線:在這以前的將近200年間,以諸侯國之間爭霸戰(zhàn)爭為主;在這以后的百年多一點時間內,以列國內部的階級斗爭為主,反映著這時新舊社會制度開始更替所引起的斗爭,日益激烈和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