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曼·麥爾維爾(Herman Melville.1819—1891)是19世紀美國文學的重要作家。他不僅是小說家,而且還是一位卓越的哲學家、詩人,以極其敏銳的目光關注著自己生活的時代及其社會變遷。 麥爾維爾生于紐約的一個英荷裔家庭,父母雙方都出身于名門大戶,生活較為安逸。麥爾維爾兄妹八人,他排行老三。1830年,他父親因經營不善而破產,全家只好前往奧爾巴尼。1832年,父親又因過分勞累和精神疲憊而臥病不起,不幸早逝。之后,麥爾維爾一家的生活更無著落,他不得不早早棄學,協(xié)助母親兄長養(yǎng)家糊口,先是當雇員,干農活,做小學教員,最后還當了水手。1839年,麥爾維爾應征隨“圣勞倫斯”號船去了英國利物浦,從此開始了他的航海生涯。在漫長而又充滿浪漫奇異的航海生涯中,麥爾維爾游歷了利物浦、西印度群島和南太平洋群島等地。1844年回到美國后開始創(chuàng)作小說。麥爾維爾1847年結婚后,攜妻兒搬到馬薩諸塞州,在那兒生活了13余年。在那里,他有幸結識了當時早巳享譽文壇的霍桑(Nathaniel Hawthollle ,1804—1864)。其《白鯨》(Moby Dick,1851)就是那時寫就并題獻給這位文壇益友的。繼《白鯨》之后,麥爾維爾聲譽每況愈下。失望中,他再度游歷歐洲,足跡幾乎遍及倫敦、巴黎、意大利、希臘和近東的巴勒斯坦等地。這些經歷構成了他晚期作品的素材和背景,如《皮埃爾》(Pierre,1852)、《伊滋萊爾·波特》(Israel Potter,1855)、《騙子》(The Confidence— Man,1857)和《克拉萊爾》(Clarel,1876)等。《比利·巴德》(Billy Budd,1924)是他的最后作品,直到他去世后20多年才得以問世。麥爾維爾的作品可以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他早期的小說。這些作品大都是依據某些史實和作者本人的海上經歷而創(chuàng)作的,如《泰比》(Typee,1846)、《奧穆》( Omoo,1847)和《雷德伯恩》(Redburn,1849),其中也包括寓言性很強的《瑪迪》(Mardi,1849),以及《皮埃爾》和《騙子》等。第二類是《白鯨》,這是作者的登峰造極之作。第三類是他的后期作品,其中有不少堪稱大手筆的短篇和詩作,如他的《貝尼托·塞萊諾》(Benito Cereno,1856)、《書記員巴特爾比》(Bartleby,the Scrivener,1856)、《比利·巴德》和詩集《克拉萊爾》、《戰(zhàn)事集》(Battle—Pieces and Aspects of the War, 1866)等。這里選譯其早期作品“波里尼西亞三部曲”:《泰比》、《奧穆》和《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