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憲法學的研究對象憲法學是以憲法和憲政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門法律科學,是法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學科,屬 于社會科學的范疇。在整個法學理論體系中,憲法學是從法學基本原理向一般部門法專業(yè)領域過渡的中介和橋梁,屬于法學理論體系中的基礎理論學科。憲法,亦即憲法規(guī)范,是憲法學研究的靜態(tài)對象,也是憲法學研究展開之基礎及其初級 研究階段。憲政,即憲法規(guī)范的現實運行狀態(tài),亦即憲法理念的實現,是憲法學的動態(tài)研究 對象,也是憲法學研究的深化和高級階段。憲法學研究的基本理論問題是公民基本權利、國家基本權力及其二者的界限。二、憲法學的理論體系憲法學的理論體系,就是憲法學理論研究的具體內容及其內在結構。它由資產階級時代 的憲法學者最初構建,并在社會主義時代憲法學研究中予以修正、補充與完善而最后形成。在資產階級時代,憲法學理論研究有兩大內容,一是人權,一是國家機構,并由此形成 了國家政體、國家結構、選舉制度、政黨制度等內容。到了社會主義時代,憲法學家從馬克 思主義的獨特視角出發(fā)研究憲法問題,形成了國家性質、經濟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內容, 形成了現代憲法學的基本理論體系。三、憲法學的學科體系憲法學不是一門單一的理論學科,而是包括若干研究分支的有機聯系的學科群。憲法學 各分支的基本構成及其內在聯系就是憲法學的學科體系。憲法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對憲法和憲政的不同研究角度出發(fā)先形成若干分支,再由此形成 若干學科。對憲法的歷史研究,包括中國憲法思想史、外國憲法思想史、中國憲政制度史、外國憲 政制度史及國別憲法史等學科。對憲法的社會研究,包括憲法社會學、憲法政策學和憲法意 識、憲法文化、憲法秩序與憲治學等學科。對憲法的本體研究,包括憲法學原理、中國憲法、外國國別憲法、憲法規(guī)范學、憲法立法學等學科。對憲法的比較研究,包括比較憲法學原 理、比較憲法史及憲法規(guī)范、憲法制度、憲法權利、憲政環(huán)境等比較研究分支學科。四、憲法學的教學體系憲法學的教學體系,就是憲法學課程講授的內容及其排列次序。教學體系不同于理論體系。它以理論知識為內容,但又在理論邏輯的基礎上,以符合學 生接受和認知的方式和次序進行編排,以收到循序漸進、逐步擴充強化的效果。教學體系也與教材和教學大綱不同。它不是教材和教學大綱內容的逐項全面講授,而是 根據課程計劃學時和學生掌握該門知識的實際需要,在教材和教學大綱的范圍以內,選擇重 要問題進行講解說明,從某種意義上講,教學體系的編排和教學內容的取舍也反映著教師獨 特的教學思路和教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