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傳統(tǒng)文化源遠流長,民間文學藝術異彩繪呈,而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民間文學藝術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于民間文學藝術,對于傳統(tǒng)文化,我們可采取多種保護方法。本文論及的范圍有限,無法在區(qū)區(qū)五萬字的文章中承載保護傳統(tǒng)文化的重任,我們這里所討論的僅僅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版權保護問題。對于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模式,可謂眾說繪紜,也許將來的民間文學藝術保護法會與筆者構建的體系相差甚遠,但是無論將來的法律怎樣制定,都應該為民間文藝藝術作品的版權保護留出一片天空。畢竟,只有知識產權法才能超出有體制的限制,直接針對無形的智力成果進行保護。希望筆者在文章中討論的問題和提出的解決方案能夠不未來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