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安,男,湖南安化人,1990年考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先后獲得法學學士與碩士學位。1997年6月畢業(yè)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同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2004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破格晉升為教授并入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F(xiàn)為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后研究人員,湖南省普通高校學科帶頭人培養(yǎng)對象,國家精品課程《訴訟證據(jù)法學》主持人。先后獨著學術著作《民事訴訟理論探索與程序整合》(2005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合著學術著作《訴訟費用研究》(2006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民事訴訟法專論》(2005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專家建議稿)及立法理由》(200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民事司法救濟制度研究》(2005年韓國延世大學出版社)、《中國統(tǒng)一證據(jù)法(專家建議稿)及其立法理由》(2004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民事訴訟原理》(2003年法律出版社)、《民事訴訟理論與改革的探索》(2002年中國檢察出版社),主編或參編各類教材數(shù)部。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律科學》、《政法論壇》、《法學家》、《法商研究》、《法學評論》、《現(xiàn)代法學》、《月旦民商法雜志》、《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報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70余篇,其中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轉載論文10余篇。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司法部課題、省社科基金課題,省教育廳重點課題多項,參與完成教育部重大課題2項,司法部重點課題1項。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霍英東基金高校青年教師獎、省社科成果三等獎各1項,獲中國法學會中青年訴訟法學優(yōu)秀成果獎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