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之交,司法改革成為我們法學界和司法界使用頻度最高的中心話語之一。種種跡象表明,司法已日益凸現(xiàn)出其在推進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實現(xiàn)中國人民這一歷史性理想的過程中的核心地位,我們的司法改革是在世界面臨經濟全球化發(fā)展的歷史趨勢和中國加入兩個人權公約和世貿組織,日益融入國際社會這樣的宏大背景下展開的,無疑帶有強烈的時代印記。司法改革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在完成我國的法制現(xiàn)代化。所謂法制現(xiàn)代化,既具目標性,又有過程性,是一種制度在其發(fā)展過程中的變遷和潛化,使之適應和符合變化了時代要求和趨勢,這本身就是一種與時俱進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