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中國少數民族文藝理論集成》(以下簡稱《民族文論集成》),集輯我國古今少數民族的112位知名文論作家和53位佚名作者共370篇(部)作品。二、本《民族文論集成》所集輯的文論,上自遠古,下迄1949年中華人民共 和國建立,縱貫近兩千年。三、本《民族文論集成》所集輯的文論,包括專門的文藝理論著述和在哲學、 宗教學、倫理學、語言學,以及文學作品(詩歌、散文、民間傳說故事等) 中所發(fā)之文論;包括專門家的論述和民間論述。四、本《民族文論集成》所集輯的民族排列順序,按古代民族和當代少數民 族先后為序;當代少數民族則按《新華字典》"附錄"之《我國少數民族 簡表》排列的先后為序。五、本《民族文論集成》編輯的體例是:(一)以民族為單元。(二)在一個民族中,按文學、音樂、舞蹈、繪畫、篆刻等藝術論的先后順序排列,以作者為單元,同一作者有多種藝術論著者,亦以上述順序排列,同一個作者的同類的若干作品,以作品發(fā)表的時間先后為序;作者的排列以生平年代先后為序;佚名者列于后。(三)同一個作者名下,按下列體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