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行政法》,美國人古德諾著,一八九三年出版于美國紐約,是行政法學領域的經典之作。民國之初,隨著西學東漸的浪潮,此書被介紹到國內,成為了引入我國的第一本外國行政法著作,對中國行政法學之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書主要針對初學行政法的讀者,故言語通俗曉暢,并力圖為進一步研究指示途徑。全書共分六編,原版分之為兩卷,前三編為第一卷,標題為“組織機構”;后三編為第二卷,標題為“法律關系”。漢譯本不分卷,各編之主要內容為:第一編為“分權論”。在這一部分里作者對“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含義進行了界定。第二編為“中央行政論”。此編著力論述行政元首之組織以及元首的行政權,這包括對當時美國、法國的總統(tǒng),德國的諸侯與皇帝,英國國王,以及各國政府的參事院(樞密院)、中央諸部行政職權的探討。第三編為“地方行政論”,這一編里作者對諸國地方各級政府的沿革、行政組織的特征加以介紹,其中對美國著墨尤著。第四編為“官吏之法律”,它論述有關公務員制度,泛論官吏的選任資格、官吏的權利義務等。第五編為“行政部之作”,這一部分里,他通過比較的方法,集中論述了有關行政部門性質的問題。最后一編為“行政部的監(jiān)督”,在首先論述監(jiān)督的必要之后,作者分別就司法的監(jiān)督、民事審判廳、刑事審判廳的監(jiān)督進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