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民主法制、市場經濟、人權意識和全球化衍生出的相關理念,演繹出的相關原則,推陳出新的相關制度,以及凝練出的法治行政邏輯,預示了法治行政的持續(xù)性和法治政府運動未來的邏輯走向。毫無疑問,我們應當繼續(xù)十多年來比較穩(wěn)定持久的學術里路,對由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構成的法治政府背景作出合理解讀,特別是對憲政、法治、人權的中國化解釋,邏輯地建立法治政府的理論基礎和指標體系;根據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系準則,認真面對政府職能轉變、社會公共治理模式轉軌、政府執(zhí)法方式變革、政府之于權利、程序和司法的法治立場、法治政府指標體系等重大行政法制理論和實踐課題;圍繞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關系這一主線,展開對有限政府、適度政府、統(tǒng)一政府、開放政府、信用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的學理闡釋和制度設計。這對于中國法治政府建設無疑具有現實的和長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