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的來臨,在成年人的心里其實總是有一種很復雜的情緒。爆竹聲聲、禮花騰空、親朋友聚首、觥籌交錯之際,收獲著滿足的情緒,又在淡淡的感傷中懷念那逝去的韶華。這個承前啟后的時點,總讓人不自覺地回首過去,憧憬未來。已披瀝十年風雨的《北京仲裁》,寄托了一代北仲人的理想。我們一直希望用自己的綿薄之力來呼吁社會各界對仲裁事業(yè)的關心與支持,闡述仲裁解決商事糾紛的特色與優(yōu)勢,倡導中國仲裁制度和仲裁文化的健康發(fā)展,尋求推動一個有利于仲裁發(fā)展的和諧大環(huán)境的構建。這份理想,我們會矢志不渝堅持到底。在人類文明的發(fā)展歷程中,一種糾紛解決的方式總是與一種特定社會的文明形態(tài)相伴生。仲裁,它拋棄了神明斷案的神秘莫測,拒絕了“父母官”斷案的高高在上,甚至也不完全像法官斷案的嚴肅和程式,它承載的更多的是一種商業(yè)社會運轉自如的潤滑功能。它的公正是合理前提下的雙方利益最大化,而不僅僅止步于明辨是非;它的獨立天然的反對一切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和長官意識,也無法完全照搬法院的司法理念和審判方式,以免淪為涂抹些脂粉的變想一審;它的高效強調商業(yè)爭執(zhí)的根本而迅速的解決、商事關系的建設性恢復,而不滿足于從學術上精彩地厘清一個法律關系。合法合理合情、迅速可靠、平等協(xié)商、誠信保密、注重實效、實現(xiàn)共贏地解決問題,這才是我們力圖建設的仲裁。